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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以为狗未拴链 不应当承当义务
据懂得,事发后,马先生屡次要求朱先生赔偿,但双方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。为了这件事,马先生还去过朱先生的单位要说法,朱先生为此两次报警。
同时,被告方还认为,马先生固然出具了狗证,但狗证中的狗跟被撞死的狗基本不是统一只。截至记者发稿时,庭审仍在持续。
被告方表现不赞成赔偿。被告方表示,当时朱先生是在运输垃圾,属于畸形工作期间。而狗当时不拴狗链,主人离它有5米之远。因而,狗被朱先生的车轧到,被告不应该承担责任。
马先生诉称,2010年4月1日早上6点多,通州区环卫服务核心的员工朱先生驾驶汽车运送垃圾进程中,在通州区半截胡同紫竹湾10号将马先生的“贵妇”犬撞逝世。
马先生说,该狗是本人于2005年花8200元购置的,于次年办理了养狗证实。它十分可恶 chanel2012時尚女王新款目錄,马先生和家人为它起名为“丫头”,生涯在一起就像家里的一口人一样。
马先生说,警察参与后,朱先生许可三天后协商赔款事宜,当时被告单位的队长也在现场。然而,之后单位以及朱先生自己至今不肯抵偿,他于是起诉至法院,请求赔偿8200元丧失。
“贵妇”被撞死 主人索赔8200元
不批准赔偿
法庭上,马先生情感冲动。当法官让他描写事发情景时,他一下子就蹿起来挥动着双手比划起来。
本报讯 (记者付中实习生曹升友) “贵妇”犬被垃圾车撞死,狗主人起诉司机朱先生和他的单位索赔8200元。今天上午,通州法院休庭审理了此案。
被告说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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